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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房客笑了?房東苦了?租賃修法一次看懂》

date2025-09-21visits36
📌 資料來源
經濟日報|記者游智文/即時報導
🔗 https://money.udn.com/money/story/5621/9014035

租賃修法定案!3年租期+租霸下車條款,房東房客誰得利?


內政部於 2025 年 9 月 18 日部務會報通過「租賃住宅市場發展及管理條例」部分條文修正草案,這次修法以 「保障 3 年租期」、「限制續約租金漲幅」及「強化租賃雙方權益」 為三大方向,目標在於讓租客穩定安居、房東出租更放心,推動租屋市場長期穩定。

📌 修法三大重點

1️⃣ 保障 3 年租期

租客享有 3 年租期保障。

房東僅能因「自用需求」或「欠租、毀損」等法定情形拒絕續租。

若房東因自用收回,需 提前 6 個月通知,且收回後 1 年內不得再出租。

違反規定 → 處罰則+補償租客 3 個月租金。

2️⃣ 限制續約租金漲幅

房東續約漲租必須 提前 6 個月告知。

漲幅上限:不得超過 當月房租指數年增率。

確保租金調整合理,避免不合理漲幅迫使租客搬遷。

3️⃣ 強化租賃雙方權益

房東不得禁止租客:
✔ 申請租金補貼
✔ 遷入戶籍
✔ 申報租金費用

違反者:相關約定無效並處罰則。

4️⃣ 新增「租霸下車條款」

租客若惡意欠租、妨礙安寧或從事非法行為,房東可提前解約。

已公證的契約:若租客欠租符合法定條件仍拒搬,房東可 直接聲請強制執行。

⚖️ 利弊分析
✅ 對租客的利

租期保障 3 年,居住更穩定。

漲租有上限,避免不合理負擔。

享有補貼、報稅與戶籍權利,保障更完整。

⚠️ 對租客的弊

房東可能減少出租意願,房源供給減少。

房東可能一開始就提高租金,以彌補未來漲幅限制。

若房東主張自用,租客仍有被迫搬遷風險。

✅ 對房東的利

新增「租霸下車條款」,防止惡意欠租。

權利義務更明確,法律保障提高。

健全市場有助吸引優質租客。

⚠️ 對房東的弊

漲租彈性降低,獲利空間受限。

收回條件更嚴格,自用規範限制出租彈性。

必須遵守更多規範,管理成本提高。

🎯 專業觀點

這次修法的核心在於 「長租穩定化」。
對租客來說,是安心居住的保障;對房東來說,則是出租彈性的壓縮。

未來趨勢顯示:短租將越來越困難,長租將成為常態。

因此,房東應該更重視 租客篩選與契約合法化,租客則應善用新法規保障,及早卡位優質房源。
整體而言,修法將讓租屋市場邁向更穩定、更透明的環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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